色法的特性是质碍,声音是色法之一,请问它是怎么质碍的?

日常聽經聞法、閱讀經論中的交流討論,以及疑問、心得分享等。 “理性思辨,暢所欲言”是該論壇的學習宗旨,如印順導師在《佛法概論》中言:“佛陀先觀察宇宙人生的事實,進一步,再作理性的思辨與直觀的體悟,徹底的通達此緣起法。” 作為佛弟子學佛,亦應是遵循同樣的方法,沿著佛陀的道跡,如此向佛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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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所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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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色法的特性是质碍,声音是色法之一,请问它是怎么质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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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Weiyu 写了: 2022年 5月 29日 周日 10:43 pm 师兄可以看看西方对轮回的研究。
https://en.wikipedia.org/wiki/Ian_Stevenson
Professor Ian Stevenson M.D.
Ian Pretyman Stevenson (October 31, 1918 – February 8, 2007) was a Canadian-born American psychiatrist, the founder and director of the Division of Perceptual Studies at the University of Virginia School of Medicine.

He was a professor at the University of Virginia School of Medicine for fifty years. He was chair of their department of psychiatry from 1957 to 1967, Carlson Professor of Psychiatry from 1967 to 2001, and Research Professor of Psychiatry from 2002 until his death in 2007.[1]

As founder and director of the University of Virginia School of Medicine's Division of Perceptual Studies (originally named "Division of Personality Studies"), which investigates the paranormal, Stevenson became known for his research into cases he considered suggestive of reincarnation – the idea that emotions, memories, and even physical bodily features can be passed on from one incarnation to another.[2] In the course of his forty years doing international fieldwork, he researched three thousand cases of children who claimed to remember past lives.[3][4][5] His position was that certain phobias, philias, unusual abilities and illnesses could not be fully explained by genetics or the environment. He believed that, in addition to genetics and the environment, reincarnation might possibly provide a third, contributing factor.[6][7]
谢谢师兄,有一定说服力,但是这个东西,我觉得有点像UFO,不是完全不信,但短时间内也难以完全相信,除非自己亲身经历。当然我是愿意相信的,不然的话,这佛法就没法学下去了。但潜意识里,肯定还是有疑问的,这种疑,我估计也只能是一点点慢慢消除掉。
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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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Wei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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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色法的特性是质碍,声音是色法之一,请问它是怎么质碍的?

帖子 ChenWeiyu »

ChenWeiyu 写了: 2022年 5月 29日 周日 11:10 pm 听觉指声源的振动所引起的声波,通过外耳和中耳组成的传音系统传递到内耳,经内耳的环能作用将声波的机械能转变为听觉神经上的神经冲动,后者传送到大脑皮层听觉中枢而产生的主观感觉。声波是由于四周的空气压力有节奏的变化而产生,当物件在震动时,四周的空气也会被影响。当物件越近,空气的粒子会被压缩;当物件越远,空气的粒子会被拉开。
听觉对于动物有重要意义,动物会利用听觉逃避敌害,捕获食物。而人类的语言和音乐,一定程度上是以听觉为基础的。
当声波的频率和强度达到一特定值范围内,才能引起动物的听觉。人耳能感受到的振动频率范围约为20-20000赫兹。随着年龄的增长,听觉上限会降低,强度范围为0.0002-1000 dyn/cm²。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90%AC%E8%A7%89
1.只有空气的波动,没有声音。
2.空气波动的传播方向是单向的。
3.我们认知声音来自于耳膜的振动。
4.当我们感知到某个位置有声音的时候,其实那个地方已经没有空气的波动了,因为空气从那个位置传到我们耳边需要时间。
从上面几点我们不难知道声音的产生是我们识的显现,而且声音是虚妄的,也就是说唯识无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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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Wei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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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色法的特性是质碍,声音是色法之一,请问它是怎么质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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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其所应 写了: 2022年 5月 30日 周一 12:20 am 我不知道我是否正确理解了师兄的问题,

1)Q中说的“同一位置” 是“人”在同一个位置,来感知各种声音吧?
2)以一个人“能否感知”不同的声音来定义“是否相碍就太主观,
你能感知不同,它们是相碍的,
我不能感知到不同,它们则是不相碍的。
结果一定是,声音对一部分人是相碍的而对另一部分人是不相碍的。
我不太清楚这是否是师兄的意思。

比方说,你同时按下钢琴上两个、三个键,
有人(周杰伦)仅凭听(不看)就能区分你按的是哪些键。

比方说,一个房间里,四面八方有八台钢琴,你坐正中间,
八个钢琴同时按同一个3 音(假设钢琴调得非常好),
你能区分八个声音吗?八个音质碍吗?

我的理解,
说色法(包括声音)的“质碍”性,
一定得先定义什么是“质碍”,
定义的结果不能是这个东西对你来说有质碍而对我来说是没有质碍。

这两天,特意查询了一下“质碍”性一词,
才发现看似普通的一个词汇,
真正说通的并不多。

1)有说“占有空间”者,基本上是认为色法就是眼睛看到的
2)有说“和真如相碍,就是一切有为生灭现象” (质是真如,碍是不容)
3)有说“占有空间”,世亲试图解释物理现象,但没搞对,因为声音不占空间(呵呵)

大多解释的”占有”空间者,常举这样的例子:
——— 椅子穿不过去桌子

但他们很少举声音、香、味和触质碍方面的例子。

其实,我理解的“质碍”就是“能为质所碍”。
——— 声音、香、味、触都可以为其它所障碍

除了一部分占有空间,其它的和占不占空间没有什么大的关系。

回到师兄设计的实验:

两个声音之间能否互相障碍的问题。

相同的问题还有:
——— 从暖瓶里倒两碗水,然后把两碗水倒在一起,合在一起的两碗水是不是质碍?
——— 一碗墨水和一碗清水呢?
———八架钢琴同时弹出的八个 3 音,八者质碍吗?
——— 东邻和西邻同时飘来的BBQ的香味,二者质碍否?

其它味触同样可以举出倒子。

所以,我个人觉得,
能不能区分两个声音(相同的如两个3音 或不同的飞机马达和人声),
或者能不能区分香味触,
更是根利不利的问题,而不是质碍不碍的问题。



供师兄批评。
师兄所说的声音其实都来自不同的地方。比如音乐会上你能听到不同的乐器从不同方向(或位置)同时传来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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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Wei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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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色法的特性是质碍,声音是色法之一,请问它是怎么质碍的?

帖子 ChenWeiyu »

如其所应 写了: 2022年 5月 30日 周一 12:20 am 我不知道我是否正确理解了师兄的问题,

1)Q中说的“同一位置” 是“人”在同一个位置,来感知各种声音吧?
2)以一个人“能否感知”不同的声音来定义“是否相碍就太主观,
你能感知不同,它们是相碍的,
我不能感知到不同,它们则是不相碍的。
结果一定是,声音对一部分人是相碍的而对另一部分人是不相碍的。
我不太清楚这是否是师兄的意思。

比方说,你同时按下钢琴上两个、三个键,
有人(周杰伦)仅凭听(不看)就能区分你按的是哪些键。

比方说,一个房间里,四面八方有八台钢琴,你坐正中间,
八个钢琴同时按同一个3 音(假设钢琴调得非常好),
你能区分八个声音吗?八个音质碍吗?

我的理解,
说色法(包括声音)的“质碍”性,
一定得先定义什么是“质碍”,
定义的结果不能是这个东西对你来说有质碍而对我来说是没有质碍。

这两天,特意查询了一下“质碍”性一词,
才发现看似普通的一个词汇,
真正说通的并不多。

1)有说“占有空间”者,基本上是认为色法就是眼睛看到的
2)有说“和真如相碍,就是一切有为生灭现象” (质是真如,碍是不容)
3)有说“占有空间”,世亲试图解释物理现象,但没搞对,因为声音不占空间(呵呵)

大多解释的”占有”空间者,常举这样的例子:
——— 椅子穿不过去桌子

但他们很少举声音、香、味和触质碍方面的例子。

其实,我理解的“质碍”就是“能为质所碍”。
——— 声音、香、味、触都可以为其它所障碍

除了一部分占有空间,其它的和占不占空间没有什么大的关系。

回到师兄设计的实验:

两个声音之间能否互相障碍的问题。

相同的问题还有:
——— 从暖瓶里倒两碗水,然后把两碗水倒在一起,合在一起的两碗水是不是质碍?
——— 一碗墨水和一碗清水呢?
———八架钢琴同时弹出的八个 3 音,八者质碍吗?
——— 东邻和西邻同时飘来的BBQ的香味,二者质碍否?

其它味触同样可以举出倒子。

所以,我个人觉得,
能不能区分两个声音(相同的如两个3音 或不同的飞机马达和人声),
或者能不能区分香味触,
更是根利不利的问题,而不是质碍不碍的问题。



供师兄批评。
其实我们凡夫认知的声音都有它的具体的位置,不然作为一个物种我们很难在自然界中生存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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